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提出「私立學校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」,黨團總召徐永明表示,私立學校缺乏公共監督、董事家族化及學校私產化情形嚴重,盼修法透過民主治理、強化監督、公開資訊及健全退場機制,保障學生受教權及受雇教職員工的勞動權益。徐永明表示,台灣就讀私立學校學生約占學生總人數6成,就讀私立大專院校學生更約占7成,6成以上大專教職員任職私校。私立學校缺乏公共監督、董事家族化及學校私產化情形嚴重,董事濫權、面臨財務危機、財產遭掏空或退場造成學校師生權益受損等事件頻傳。徐永明說,因為少子化衝擊、招生不佳、辦學不利等原因,目前已有35所大專院校受教育部列管;但退場機制的不健全,造成董事透過轉型圖利,導致師生權益受損。他指出,時代力量修法版本有4大特色,包括強化民主治理、強化監督、公開資訊及健全退場機制。強化民主治理,包括私立學校諮詢會成員增設教育工會代表及學生代表,私立學校董事會增設公益董事、勞工董事。強化監督部分,應降低董事間三親等以內血親、姻親之關係人數比例至1/5、董事連選連任一次為限、設公益監察人及勞工監察人、董事回歸無給職;公開資訊,董事會成員名單應公告於學校資訊網路、董事會會議應全程錄音、董事會會議記錄除法令規定外應於一個月內公告於學校資訊網路。至於健全退場機制,徐永明指出,主管機關重組董事會接管辦學困難私校、明定學校停辦的程序與條件、保障停辦學校的師生權益、刪除轉型相關條文避免轉型圖利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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